为促进班玛县教育持续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缓解班玛县学科教师紧缺等问题,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班玛县面向社会招聘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学段 | 岗位
| 人数
| 资格条件
| 类别
| 范围
|
中小学
| 初中英语
| 4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持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 政府购买服务
| 面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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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思政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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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3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持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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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 学前
| 12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 上海援建人才引进项目
| 面向果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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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分配;
3.须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相关部门认定在各类招考中有考试违纪行为的人
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有传染病、精神疾病、重大疾病等不宜从事教师岗位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聘用的方式,按照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30日18时。(周末不休)
(二)报名地点:西宁斯维登公寓(西宁城北万达广场店)807房间(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54号金水湖畔)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3997453102
(三)现场报名及初审需提交材料清单:
1.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照(小二寸蓝底照3张)。
(四)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视情决定是否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省班玛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若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核。
(五)笔试时间:2023年8月1日
笔试地点:西宁市城北区陶昕学校
(六)面试时间:2023年8月8日
面试地点:西宁市城北区陶昕学校
四、工资待遇
(一)中小学英语、思政、文秘岗位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月应发工资55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规定分别由县级财政和个人按比例承担(个人部分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占教师序列编制(后期不予纳入正式编制)。
(二)学前临聘教师: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工资为4000元,每年按12个月计发(月工资中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代为扣缴;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县财政统筹代缴),聘用人员工资从上海援建人才培养项目资金中支付,实行一年一签合同制聘用,直至上海援建人才培养项目结束,聘用自行终止。
五、考试规则和流程
本次报考各学科的人员将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权重值为50%,面试权重值为50%。笔试侧重考察报考者在学科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侧重考察报考者的学科教学水平。
1.考前5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进入面试考场前进行身份确认。发现替考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3.考前35分钟抽签获取面试教学课目和教科书,到指定场所做30分钟教学准备(制定约20分钟教学方案),完成后进入考场接受面试。
六、体检、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考生自行在任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通过体检但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班玛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1.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则不予聘用;
2.临聘教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违法违纪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3.临聘教师聘用期内,教育局或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每年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解聘后与用人单位无任何关系;
4.临聘教师必须服从教育局的分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录用;如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的,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辞职,经同意后方可参加其他岗位考试。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如出现报考失误、报名过程中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笔试、面试阶段考生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否则不计成绩。
3.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班玛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教师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切勿上当受骗。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考各项准备,保持电话畅通。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由班玛县临聘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班玛县人社局 0975-8322386
班玛县教育局 0975-8322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