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重庆渝垫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兴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垫江县朝阳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东部新区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垫江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垫江高投大数据有限公司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能力测试和政治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等情况详见本公告《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人事劳动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
报考年龄要求详见《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重庆市2023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岁以下,均含35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2.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3.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佐证材料)、相关社保缴纳证明、用人单位书面证明(或劳动合同)。
4.为提高参考率,本次招聘报考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请报考人务必在转账备注中正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从2023年1月1日起,因报考人个人原因在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各环节中,主动弃权累计2次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
6.根据工作需要,如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及要求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用工信息”(www.cqsdj.gov.cn/sy/ygxx)公告,请报考人及时关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缴费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4:00至8月8日18:00。
(1)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账户转账的方式,向报考企业银行账户缴纳报名费100元,并将转账成功画面截屏保存(请报考人在本公告附件1中,自行查看报考企业银行账户)。转账备注中需填写报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2)网上报名。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第一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进入报名系统。报考人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后提交报考申请(含个人证件照片、转账截屏,电子材料要求为jpg格式,每张图片大小在20kb以下)。报考人只能选择一户企业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应慎重选择报考企业及岗位,报名初步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企业及岗位。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初步审核报考人上传的电子照片和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招聘方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打印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应及时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处理方式。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否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退回相关人员报名费。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应于2023年8月11日17:00起至8月13日9:00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自负。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测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8月13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规则
(1)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2)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2: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3)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最低分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准考证号码、资格复审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准考证号码、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用工信息”(www.cqsdj.gov.cn/sy/ygxx)公布,请报考人自行查询。
3.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学历证、学位证及其他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报考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或未按要求完成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岗位缺额按该岗位报考人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2次。
若递补后,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垫江县人民政府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4.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信息通过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用工信息”(www.cqsdj.gov.cn/sy/ygxx)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公布并由报考人签字确认。
根据岗位不同,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现场实操面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对报考人的专业技能、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现场实操面试主要对报考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熟练程度、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5.总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各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和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于面试结束后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用工信息”(www.cqsdj.gov.cn/sy/ygxx)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企业党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社会信用、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说明原因。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
(五)公示
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拟聘人员名单、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告等有关事宜,均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首页“用工信息”(www.cqsdj.gov.cn/sy/ygxx)发布,请报考人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等信息。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招聘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企业与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招聘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等环节,若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因应聘人自身原因放弃,或未按时报到,或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试用期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的,可按程序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县国资管理服务中心依据应聘人考试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等,综合分析后再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五、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与所报考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管理或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职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招聘各环节中,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报名参加垫江县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聘;违规违纪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人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二)本公告由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74606153
垫江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23-74557930
垫江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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