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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运城市第三医院招聘聘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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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 16: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市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运城市第三医院是一所以血液病治疗为龙头,老年病和康复治疗为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和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现代化二级甲等专科医院,是国家首批、省内首家全国老年友善医院,是运城护理职业学院教学医院。血液科、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护理为“市级重点专科”。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对筹备运城市人民医院指示精神,努力实现经营方式从行业整合向自立自强转变,加快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储备。医院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44名。具体岗位、人数、学历及相关条件详见《运城市第三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年龄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7月24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由省、市医学会鉴定)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应聘者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人现场报名,地点为运城市第三医院行政后勤楼三楼人事科。
  (三)报名要求与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简历;
  (2)《运城市第三医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规培证原件及复印件(已通过考试未领证者,提供成绩单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和内容
  1、开考条件
  报名人员为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或比例小于3:1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直接面试考核的办法招聘。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进行技能操作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技能考核成绩×20%+面试成绩×2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基础医学、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及职业道德等。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面试主要内容包含应聘者言语表达、组织协调、自我情绪控制、仪表仪态以及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技能考核内容为常用护理技能操作项目,共三项随机抽取一项参加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操作时间为每人5-8分钟。
  (3)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3、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登录运城市第三医院官网、运城市第三医院微信公众号查询成绩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二)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运城市第三医院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方可申请报考。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医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此次工作公平、公正。
   联系电话:
  市第三医院人事科 0359-2888120
  市第三医院监督检查科 0359-206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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