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涧西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涧西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50名到我区小学任教。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 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由涧西区委编办、涧西区人社局、涧西区教体局、涧西区财政局组成的涧西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三、选调名额及专业
本次选调岗位计划为50名小学教师,其中语文30名、数学20名。
四、选调范围
教育系统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5.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中小学实际教学工作经历。
(二)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认定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对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的审查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记载为准);
2.教师资格要求:应具有与报名岗位层次、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具有高层次教师资格的,可报名同专业低层次岗位),并持有与所报名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聘任证;
3.年龄要求: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对于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获得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省市级名师荣誉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获得省辖市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常规优质课,应与报名专业相一致的学科),同时满足荣获县(区)级名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其中一项;
5.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与教师岗位不相称的行为等。
六、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综合业绩评定、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
1.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9-60232450)。
(2)报名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安徽路27号安徽路小学。
(3)教体局咨询电话:0379-62226023(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提交资料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1)有效身份证;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公章(附件1);
(3)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附件3)
(4)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洛阳市涧西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
(5)毕业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部门出据的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
(7)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聘任证;
(8)近五年的任课证明及佐证材料(教案等材料);
(9)近五年年度考核表;
(10)获奖证书及佐证文件材料。
(二)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讲课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内容从现行小学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录用。
2.面试试讲成绩计算:由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该平均分为考生面试试讲成绩。在两个及以上面试组的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采取“二次平均法”,由现场成绩加权平均得出。
3.面试试讲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业绩评定
进入面试试讲人员需在面试前提交获奖证书和佐证文件,以分值的方式计算,具体分类如下:
1.学历: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学历,只取最高学历计算分值,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师范类专业的再加0.5分,不累计加分)。
2.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国家、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获奖证书应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3.综合奖:国家、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
4.业务单项奖。国家、省、市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中原名师按省级名师对待,获奖证书应与所报专业相一致)。
(四)总成绩的计算
公开选调教师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70%+综合业绩评定×3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试讲成绩、学历层次、综合业绩评定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五)体检
1.根据报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聘用计划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外,还应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
3.因报名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报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
5.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照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2.考察内容以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为主。同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3.进入考察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进入考察人员需提交密封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聘用学校签署6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人事关系。
2.拟聘用人员社会保险金从用人单位聘用后(以聘用文件为准)计起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概不负责。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相关待遇
(一)享受涧西区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待遇。
(二)子女上学可以协调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三)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校级岗位工作经历的在任校级干部,择优录用,服从分配到校级岗位任职的,可享受校级干部同等岗位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涧西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及时登陆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综合业绩评定、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选调实行诚信原则,即报名人员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人员在选调工作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7: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本方案由涧西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79-62226023
监督电话:0379-62226009
附件1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2 2023年洛阳市涧西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材料一览表.docx
附件3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docx
附件4 2023年洛阳市涧西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5 2023年洛阳市涧西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汇总表.docx
2023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