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万安县范围内招聘编制外聘用法警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从事法警工作的专业技能。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具备一定的汉字录入技能。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限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4.有C1及以上驾驶证且有一年以上驾龄,能够熟练驾驶小车。
5.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优先,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到我院政治部报名时提交《个人履历(简历)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犯罪证明等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各1份。由我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报名人数较多,将按照1:5的比例进行初步筛选。
2.能力测试:汉字录入技能测试(输入法不限)和基本业务及写作能力的测试、体能测试。
3.录用:测试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人员,经资格审查后上岗试用2个月,试用期满考 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现有辅助书记员执行,试用期月工资1700元,期满月工资2100元,年终考核合格发月绩效工资500元,若安排在人民法庭工作则依本院规定享有下乡补贴,享受国家规定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4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万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万安县万安东大道万安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5701664
本次法警招聘所交资料概不退还。
万安县人民法院
2023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