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乐东黎族自治县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强化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满足全县学龄儿童入园需求,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县第二幼儿园办园规模和工作需要,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和《海南省委编办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办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编〔2021〕24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普及农村学前教育为目标,按照“实事求是、积极创新、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创新科学、公正的用人体制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人员,逐步提高幼儿园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高质量需求。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员额人员35名,其中幼儿专任教师33名,医务人员1名,财会人员1名(具体详见附件1《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人员需求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四)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幼儿教育工作。
(五)符合本公告及《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人员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和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思想品质差,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有违法犯罪记录者;
3. 身体不健康,患有传染病、精神类等疾病,不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者;
4. 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5. 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有吸毒史的;
6.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 其他不适合幼儿教育岗位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将通过乐东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ledong.hainan.gov.cn/)和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中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乐东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ledong.hainan.gov.cn/)和乐东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布)。
(二)报名工作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0日00:00—2023年8月16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627)请应聘者登录填写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
2.网上报名须上传提供的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 《2023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按手印上传图片);
(2) 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4) 学历证书;
(5)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
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 相应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含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医务人员资格证\财务人员资格证等】;
(7) 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
(8) 定向委培生应聘时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应聘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其中在编教师应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9) 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四)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按照规定时间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8月16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8月16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8月16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8月16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进行笔试,若未达到比例的,应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
(1)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公共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3) 根据笔试成绩的整体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 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人数1:3的比例(幼儿专任教师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幼儿专任教师按照1:2的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 面试
(1) 面试内容与形式:幼儿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才艺展示方式进行,内容为教学基本功,如幼儿五大领域,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医务人员岗位和财务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等。
(2) 面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3)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县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和考察对象。
4.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确定结果,按加试成绩自高分到低分顺序入围体检或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组织体检对象前往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招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按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员额人员名单将在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一律不予聘用,所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登记和档案管理等手续。
4.员额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福利待遇
(一)员额人员待遇。员额人员参照乐东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单列管理,履行在编在岗幼儿教师义务,享受在编在岗事业人员同等工资、绩效、职称、社保等相关待遇。
(二)员额人员工资。本次统一招聘的员额人员工资纳入乐东黎族自治县财政工资统发系统,标准参照本年度新入职同类人员。
(三)员额人员管理。员额人员聘期5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对于平时或年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服从工作安排、有重大违纪违法等情况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第1个聘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续聘合同(5年)或长期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宜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招聘专业参照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三)本公告由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5529009
监督电话:0898-85528518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38761、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附件:
2:2023年乐东黎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
3:诚信承诺书
4.1:目录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4.2:目录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