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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济南商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录10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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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8 15: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3年商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公开招录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根据《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济民发〔2022〕47号)等有关规定,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新招录人员全部定岗网格,从事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计划招录人数105人,共2类岗位:A类岗位招录73人,B类岗位招录32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各镇街需求人数详见《2023年商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录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要求:
  A类: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商河县户籍,以户口簿为准(须在2023年8月7日以前取得);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23年8月7日以前取得);
  6.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文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B类: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事业心责任感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7日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1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5.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内在和外在条件,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夏季衣物无遮盖处无文身(包括但不限于面部、脖颈、双肘及双膝以下部位);
  在职人员报考以上A类岗位均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名,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及其他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形式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报考条件报考;现役军人等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不得报考;
  5.商河县在职村(社区)“两委”专职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考。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在现场进行。通过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shanghe.gov.cn)发布公告。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初审、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9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地点:为民人力资源劳动服务公司(商河县铭晖创展中心北写字楼一楼大厅,旭润小区南门对过)
  1、报考人员报名时间需携带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4)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5)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需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商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录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由本人自行下载填写后一并带至报名现场。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工作单位、职位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3.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建立劳动关系后,发现上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初审
  由商河县为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本次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四)缴费
  报考人员需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缴费后不予退费。
  (五)领取准考证
  具体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由商河县为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通知。
  (六)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可根据岗位需求、上级政策变化及报名等情况适时调整岗位的招录计划。调整后的招录计划进行公示。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不划定范围,为综合类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专业基础知识等。
  2.笔试加分:
  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加3分。加分以最高加分项为准,不累计进行计算,加分名单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人员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要求的其他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公告将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录计划1:2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录条件的最终依据。经审查不具备招录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凡发现与公告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审核现场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
  4.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等方面的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的考官评价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选。
  (一)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招录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二)体检
  1.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选岗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后,分别组织两类报考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在规定时间未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选岗过程中,考生自愿放弃的,当场签订《放弃录用资格声明》。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通过考察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七、管理和待遇
  (一)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执行《济南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中专职网格员岗位薪酬标准,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在职人员被录用的,入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录用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二)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自拟录用人员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应类别招录人员中,按照本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应岗位。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考试纪律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报考者,取消录取资格,录用后查实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商河县委组织部、商河县委政法委、商河县民政局负责全程纪律检查与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商河县民政局   0531-84870007
  商河县委组织部 0531-84883668
  商河县委政法委 0531-84889332
  九、其他
  1.本次公开招录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商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录政策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本次招录由商河县为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全程办理。
  咨询电话:商河县为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13668813933 16653168078
  附件1.招录岗位需求计划表.docx
  附件2.2023年商河县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录报名表.docx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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