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琼人发〔2021〕146号)等文件规定,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主要从事社会保险相关辅助工作。
(备注:原按2023年4月发布的《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已报名人员,如本次有意向报名,需重新提交报名资料。)
二、报名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下同)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大龄人员;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岗位要求
1、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
2、具备一定的电脑、办公设备和办公软件(Excel和Word)使用技能。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8 日—2023年8月14日
2.报名地点、联系方式
地点:海口市怡心路9号12楼1205室
联系人: 左女士、许女士
电话:0898-66533606或0898- 66520017(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资料
需于工作日到现场报名,提供资料如下: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援助卡”页需有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的签章证明);③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④个人简历1份。
五、招聘方式
笔试、电脑操作、面试
六、工作地点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七、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保及公积金部分)。
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