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公开招聘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临时公益性岗位就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不少于50名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招聘范围
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安置岗位及服务期限
本次招聘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安置到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从事公共服务工作。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待遇标准
岗位工资为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后续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由本人承担。
五、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现象。
2、适合用人单位工作需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
3、服从分配和调剂。
六、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电子《就业创业证》(通过“河北人社”APP办理);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
5、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填写《临时公益性岗位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七、资格审核
唐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及提供资料进行审核,确定岗位和拟聘人员,符合条件择优上岗。
八、其他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20日
2、报名地点: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02室
3、联系电话:0312-6421738
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