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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招聘编外护理人员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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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2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出生时间一般在1992年8月至2005年7月期间;

4.报考对象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须知事项

1.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2.已在我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和改制后乡镇民营医院工作的人员,须出具主要负责人签字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已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15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6)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确实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6日(8∶30~11∶30)。

报名地点: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主楼617会议室(市黄海大道西3号)。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3年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到海安市公共卫生中心主楼717室(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护理学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haian.gov.cn/haswjw/xxgk/xxgk.html)公布。

(二)面试

1.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和笔试成绩在不超过1:3的比例,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末位同分者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结果于面试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卫健委核准备案。

四、体检聘用

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单位在2023年9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①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或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未办结聘用手续;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因个人因素不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因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证明;②2023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学历或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资格材料;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

在体检、考察、拟聘公示和聘用过程中,因考生自动放弃、不符合报考条件、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包括考试成绩、拟聘用人选等均在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二)招聘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8861076(海安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监组)。

(三)咨询电话:0513~81812820(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

附件:1.2023年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岗位表

      2.2023年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

海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2.2023年海安市墩头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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