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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玉树市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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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2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玉树市人民法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面向社会与定向招聘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9名,其中:男性6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28周岁以下,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

4.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米以上;

5.复员、退伍军人、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玉树市人民法院公众号发布警务辅助人员(临聘)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及资格确认时间:

2023年8月9日至8月16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玉树市人民法院4楼政治部(11室)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玉树市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三)所需报名审核材料

1.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及电子版照片(jpg格式)。

(四)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发布的岗位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项目共分为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三部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5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

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百米短跑、800米跑、4*10折返跑、摸高、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适时在玉树市人民法院公众号公布。

(5)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体能测试及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算。

4.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50%)+(笔试×30%)(面试×20%)的方式计算。

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由政治部统一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七)公示与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

2.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程序,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比照本院现有临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实行工资增长机制。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为其提供服装、就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差旅费、工会福利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六、其他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玉树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玉树市人民法院

地址:玉树市扎丛科南巷1号

咨询电话:见原文

联 系 人:见原文

2.监督电话

玉树市人民法院督察室:0976-8629117


玉树市人民法院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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