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思想积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创新意识;
4.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2023年8月16日为截止时间。30周岁及以下年龄为1992年8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年龄为1987年8月16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服务期内的(含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含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sxxiaxian.gov.cn)、山西省人社厅官方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招聘的方法步骤、纪律要求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址为: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夏县人社局报名,填写《夏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考生,待笔试结束进行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属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现场照相。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尚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及本人签字的关于取得毕业证的《承诺书》。此类人员在拟聘用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未能如期取得相关毕业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服务地为山西省且现仍在职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发布公告开始时间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抽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交验的证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资格。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原网站上进行公示,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3.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及时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17:30,未按期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和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考生可在原报名地点进行岗位改报,改报时间:2023年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10岗调整到9岗)。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同类岗位中参加考试,并在原网站进行公告。
5.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用闭卷考试办法,单人单桌、密封试卷、全程监控录像,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考务机构承担。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夏县人民政府网站。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两科各占50%),答题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两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为: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行政能力测试知识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内容。
笔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入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小组由人社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进行资格复审时,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必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人事(学生)档案;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现场验证;已参加工作的必须持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考生,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具体为: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出具“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2010年(含)以后尚未领取“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的“三支一扶”人员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以及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和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到2022年底前服务期满已取得合格证书的,可携带合格证书进行复审。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到2022年底前服务期满未取得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创业就业基金监管中心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拟聘用前还须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举报违规违纪人员。公示期满后,向无异议人员发放参加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地点见公告)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技能等能力。面试时,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并当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时间为10分钟。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者等于招聘岗位数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立即计算出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必须于当天在考场外明显位置进行公布,并在原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见公告)
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
1.体检。体检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时,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按时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医院应及时将体检结果移交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因怀孕不能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体检合格者(含因怀孕未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人员)列入考察范围。
2.考察。考察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可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遵纪守法证明,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五)公示
根据公开招聘方案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在原网站向社会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由县人社局核发《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相关部门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按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一经聘用,服务期限5年,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招录、招聘考试及遴选,也不得调动。
在本次招聘的所有环节中,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空缺名额,一律不予递补。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审查报名资格和条件,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泄露考题等现象发生,若有违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在考试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分配、不按时到岗者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邀请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笔试、面试工作全程录相,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确保招聘质量。
(五)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招聘到人事、纪检、财务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上工作。
六、其他
本方案由2023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讨论确定。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1383470197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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