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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海南区引进人才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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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19 15: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海南区区直事业单位“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本次计划引进区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6个岗位急需紧缺人才共10人。详见《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其中,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成人教育、在职教育、民办(独立)院校、合作挂靠办学和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以及按全日制教育方式培养,但学历证书明确为“非全日制”的人员不列入区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范围。

二、引进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 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职称技能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报考区属幼儿园的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2)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并运用智慧的教学手段;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8. 报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志于从事卫生健康工作,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质量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

9. 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时间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10. 符合公布的“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所列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资格

(一)区属幼儿园

引进幼儿园教师4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人、面向海南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引进2人)。

1.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人

报名资格:

(1)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8月18日(不含)至2005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

(4)近三年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获得旗(县、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坛新秀、教学基本功大赛奖项等荣誉奖励1项及以上。

2. 面向海南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引进2人

报名资格:

(1)2020年9月1日(含)前入职海南区公办幼儿园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专科需毕业于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不含)至2005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担任班主任、配班教师或环节干部1年以上;

(6)获得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教坛新秀、教学基本功大赛奖项等荣誉奖励1项及以上;

(7)同等条件下,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优先录用。

3. 不予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引进不接受报名:

(1)近5年从本市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2)乌海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以及近5年从本市被辞退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引进专业技术人才4人(其中,检验技术岗2人、传染病控制岗2人)。

1. 检验技术岗2人

报名资格:

(1)动植物检疫或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不含)至2005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从事实验室检验检测工作经历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者优先录用。

2. 传染病控制岗2人

报名资格:

(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证书;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8日(不含)至2005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同等条件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从事传染病防控及相关工作经历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以上者优先录用。

3. 不予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引进不接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乌海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以及近5年从本市被辞退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 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违反医德医风,出现过医疗事故的人员。

(三)区属国有企业

1. 乌海市海南城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

报名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2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8日(不含)至1995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5年以上企业从业经历,且历年考核合格以上并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3年以上;

(4)同等条件下,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2. 乌海市海南城镇建设投融资有限公司总经理1人

报名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2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7年8月18日(不含)至1995年8月18日(含)期间出生;

(3)具有5年以上企业从业经历,且历年考核合格以上并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3年以上;

(4)同等条件下,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经历者优先录用。

3. 不予报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次引进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②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③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⑤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3)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4)涉嫌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本次“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邮箱报名、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PDF扫描件发送至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专用邮箱(报名区属幼儿园发送至hnjyrcyj@163.com;报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送至hnwjrcyj@163.com;报名区属国有企业发送至hngqrcyj@163.com),报名人员须及时查看邮件回复,因未及时查看邮件导致未能成功报名的情况,责任自负。

2.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8日15:00至8月25日17:00

3. 开考比例

本次报名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报名人数小于引进计划数的岗位予以核减,报名后在简章发布平台(网站)公布。

4.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填写《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相关信息,照片需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前,考生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将扫描件发送至相应邮箱。报名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一般应与报名用身份证件一致。

(2)报名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自上学(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工作简历:截止2023年8月18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报名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发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引进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严禁同一考生使用不同信息重复报名,对于重复报名导致严重后果的,由报名人员自负。

(5)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复审

报名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考核评审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不存在影响取得学历学位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且考生本人须在证明上签署:“本人承诺按有关规定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如未按《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简章》中规定时限取得,遵守有关规定取消引进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引进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报名区属幼儿园的人员还需提供以下证明:

①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担任班主任、配班教师或环节干部1年以上证明;

④获奖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人员如具备1年以上从事实验室检验检测或传染病防控及相关工作经历,还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6)报名区属国有企业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及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7)报考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核评审资格。

(三)考核评审

1. 由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步骤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考核评审,满分为100分。

2.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资格复审合格通知书及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评审资格。

3. 考核评审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评审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引进人员的考核评审成绩须达到本人考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评成绩以现场发放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4. 考试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 考试总成绩=考核评审成绩。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按照每个岗位引进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四)体检

1. 体检机构由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 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考察及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后,签订《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签署《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2023年“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区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引进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海南区2023年教育、卫健系统、区属国有企业“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手续

1. 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海南区“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备案表》,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 试用期。聘用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 服务期。聘用合同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另行约定)。

4.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引进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资格;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人才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四、相关待遇

(一)区属幼儿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区事业单位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区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实行任期制及契约化管理。与相关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业绩责任书等契约化文件。聘期3年,每年对业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引进人员考核及薪酬分配按照《海南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绩效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才公寓。引进人才在乌海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考生要始终保持电话畅通,超过12小时未接通电话的,视为自动放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因引进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引进失败的,责任由引进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核评审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情形,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引进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北方海南”“先锋海南”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次“一事一议”人才引进工作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回避制度,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本简章由海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对“一事一议”人才引进过程进行全程监督,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令)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0473—4022171(区属幼儿园)

0473—4023510(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3—4022595(区属国有企业)

监督举报电话:0473—4021232

咨询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海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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