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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3年度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无为市市级公立医院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无办发(2022)9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计划:详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计划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和精神疾病,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 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五、报名和方法
(一)报名材料:
1、硕士研究生(专业硕士)提供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证或证明、医师资格证(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个人简历。
2、本科学历学位规培毕业生提供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证或证明、本科学历学位证和医师资格证(通过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个人简历。
3、2021-2023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学历、学位、个人简历、学校成绩汇总表(无执业资格人员提供)及其他相关证书。
(二)邮箱报名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材料请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949850702@qq.com,邮件主题:姓名+岗位+专业,材料以附件形式一并上传,凡未按规定上传材料或材料模糊、不齐全,一律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接受第三方机构报名。
(三)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四)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31日下午17时30分
六、招聘程序
(一)考核
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专业进行择优筛选;通过审核的毕业生,电话通知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处理与解决问题应急能力等。综合考核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即进入下一个环节;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则取消进入下一步环节资格。
(二)成绩合成、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最终成绩,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开具无犯罪证明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无为市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手续。
七、引进待遇
(一)硕士研究生:事业编制、引进补助10万元。
(二)本科规培生:引进补助9万元。
(三)本科毕业生:引进补助3万元。
八、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无为市中医医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医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特此公告
无为市中医医院
2023年无为市中医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
| 序号
| 岗位科室
| 招聘人数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条件
| 1
| 急诊科(含过敏性疾病诊疗中心)
| 2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中医内科、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1.硕士硕究生为专业硕士;本科学士毕业生需具有规培合格证。
2.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3年8月以后出生);
3.学历均为国家统招计划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高校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相一致。如当年住培考核不合格,则不具备录用资格,后续不予录取。
| 2
| 急诊科(含重症医学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急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3
| 心血管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中医内科、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4
| 外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外科学、中医外科
| 本科及以上
| 5
| 神经外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外科学、中医外科
| 本科及以上
| 6
| 肛肠外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外科学、中医外科
| 本科及以上
| 7
| 儿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儿科学、中医儿科
| 本科及以上
| 8
| 肿瘤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肿瘤学、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9
| 肿瘤科(放疗)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肿瘤学、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10
| 肾内科(血透)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中医内科学、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11
| 脑病科(老年病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中医内科学、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12
| 康复科
| 1
| 康复医学、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内科
| 本科及以上
| 13
| B超室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4
| 骨伤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中医骨伤
| 本科及以上
| 15
| 眼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眼科学
| 本科及以上
| 16
| 耳鼻喉科
| 1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耳鼻咽喉科
| 本科及以上
| 17
| 皮肤科
| 1
| 临床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
| 本科及以上
| 1.2021-2023年毕业生,本科学历学位;硕士硕究生为专业硕士。2.学历均为国家统招计划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高校毕业证;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
| 18
| 放射科
| 1
|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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