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北流市政协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岗位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主要协助政协机关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身体健康,大专文化以上,有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文秘工作和电脑软件操作者优先;
(四)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和工作安排;
(五)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之一: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 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有关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具体事宜,请到北流市人社局一楼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4.本人受过行政、党纪处分的人员;
5.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甄选、签订用工合同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8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报名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政协四楼右边第二间办公室(北流市沿江北路0004号),联系人:卢婵,电话:6231605
(三)资格审查: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学历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填写报名表一份。
(四)考核:符合条件者,我单位将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测评甄选,择优录取。
四、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北流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此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给予适当补贴。
五、聘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签订用工合同,其用工管理按公益性岗位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者,请向我单位举报投诉。
咨询电话:0775-6223374
附件:北流市政协办公室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
北流市政协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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