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3年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我市乡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其中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5名、全科医生5名(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性。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
(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六)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特招毕业生志愿到乡级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志愿到乡级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视为违约。
(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医学院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报考101、102、103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具体岗位明细见附件1。
(八)报考特岗全科医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三)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员。
(五)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六)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荥阳市人民政府(https://www.xingy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8月30日(5天)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在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市卫健委315房间),咨询电话:0371-64651126。
(四)资料清单: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自行打印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3.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相关专业资格证及执业证。
5.《荥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2份。
6.考生承诺书1份。
7.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不得对照片进行PS、拉伸、液化及修复等操作处理)。
以上所需提供的1-4项材料需查验原件并交存复印件2份。
(五)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违反招聘规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1.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
2.所有招聘岗位面试开考比例需达到1:3;低于1:3时,按实际面试人数进行,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以上才可进入下步环节。 当某一岗位录取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进行加试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根据进入体检环节排名和结果,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产生的相应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及履约要求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乡级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特岗全科医生在乡级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年限不少于4年。
五、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由省级财政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2.特招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在确定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二)特岗全科医生
1.服务期内,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3.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5.特岗全科医生聘期四年。
六、其他事项
(一)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四)面试地点和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及相关部门通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荥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371-64651126
纪检监督电话:0371-66125867
附件:1.荥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明细
2.荥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
3.荥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考生承诺书
4.荥阳市2023年公开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及特岗全科医生同意报考证明
荥阳市特招医学本科生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