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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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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19: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现将化隆县人民法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面向社会与定向招聘相结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符合条件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名额

  警务辅助人员3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日至2005年7月1日期间出生),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复员、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

  4.本地户籍或常住人口;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自身条件;

  6.复员、退伍军人、有从警工作经历者优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录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到化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室、414室)领取资格审查表,填写《化隆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需携带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政治部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至9月1日。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逾期不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及以上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工作简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时间不能间断。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以电话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进行电话通知。

  (三)考试考核。考试考核项目共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测试,测试项目包括百米短跑、800米跑、4*10折返跑、摸高、引体向上、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体能测试成绩当天公布,测试合格者按照1:2的比例进入面试,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以百分制计算。

  3.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100×40%)的方式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外,鉴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纹身、肢体功能障碍、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均不合格。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反映;调查属实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将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招聘程序,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经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薪酬待遇

  (一)工资待遇:比照本院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实行工资增长机制。

  (二)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公积金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其他福利待遇:享受相关职业待遇,为其提供服装、就餐、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差旅费、工会福利等保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六、其他

  以上公告未尽事宜,由化隆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1.报名单位电话及地址

  报名单位:化隆县人民法院

  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卡日岗路

  咨询电话:0972-8713242 0972-8712945

  联 系 人:马艳芳 马晓琴

  2.监督电话

  化隆法院督察室:0972-8710080

  附:化隆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请考应聘人员电脑端访问青海长安人才网(www.qhcahr.com),在常用下载里找到《化隆县人民法院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下载。

  化隆县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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