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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黑龙江伊春丰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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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4 20: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丰林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人。其中,县直、县属事业单位招聘14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丰林县2023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2005年8月期间出生)。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和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8月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岗位所对应的资格。

7.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规定的享受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笔试成绩按政策加分。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个人档案造假的;

2.现役军人、武警;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8.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9.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10.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人员;

11.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确定人选→成绩公示→政审→体检→试用→聘用。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8月24日-2023年9月1日招聘公告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6日,未按期报名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报名方式及联系电话: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458-3562703。

4.报名地点:丰林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事业股。

5.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①《2023年丰林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纸质版1份(见附件2)。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④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及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姓名+身份证号”、拷贝至U盘内交由现场工作人员);

⑤由本人签名的《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1份(见附件3);

⑥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见附件4);

⑦符合加分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加分材料进行加分确认,逾期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加分确认的,视同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等行为,随时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1个岗位,提交报考材料后不得对报考岗位进行变更,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该比例,经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公布。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

3.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电话,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以及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办法,总分100分。报考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卫生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复审小组,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报考前申请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前各环节由于考生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岗位人选空缺的,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报考卫生类岗位人员采取考察临床思维能力、动手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形式进行;报考县直、县属事业单位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人选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选,若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政审;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考试总成绩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八、政审和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政审。政审无异议者,由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丰林县人民政府网站、丰林人社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1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公示未通过或应聘者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所空缺的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待遇

录取人员落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各项待遇。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严格按照招考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严格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丰林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5:加分材料






                                                                      丰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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