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港北区总工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员共5名。具体职位名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一)应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爱工会事业,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3.身体健康,能独立开展各项工会工作。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公文写作。
5.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6.同等条件下,具有工会或党群机关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聘用。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9月5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贵港市荷城西路1128号港北区行政中心A210室。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港北区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员报名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提交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4.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8月30日至9月7日,港北区总工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招聘考试。
五、选聘程序
(一)笔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内容:《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行政公文写作等内容。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同分跟进)。
(二)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三)确定体检名单。每个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按岗位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进入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缺额人选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相应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情况,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上报贵港市总工会审批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管理及待遇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等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港北区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员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北区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775-4259597。
附件:1.港北区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资集体协商员计划表
2.港北区总工会2023年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
者、工资集体协商员报名表
3.承诺书
贵港市港北区总工会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