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增强城市社区工作力量,切实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含专职网格员)57名。
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为居民群众服务的精神;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社区工作专业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智能手机办公;
4.大专以上学历(不含在校大学生,且需在公告发布前取得学历证书),专业不限;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军烈属、消防应急等人员,以及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或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不具备报名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或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被认定为“村霸”或涉黑涉恶的;
3.参与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终结的;
5.近三年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或近三年民主评议党员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6.违法乱纪,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鼓动或纵容直系亲属长期无理上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行为尚未整改,或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
8.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9.被机关、事业单位、乡镇(社区)工作岗位辞退、罢免未满5年的,以及公告发布之日已在瑞金市村(社区)定补干部职数内的;
10.不符合法律或规范性文件规定报考的其他情形。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象湖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和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报名,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报名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应聘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瑞金市象湖镇人民政府608室(桦林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南80米),联系人:何琼,18162156160;肖永妹,18296889688。
3.报名需携带资料:按要求提前填写好《2023年瑞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见附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照片3张、涉加分项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xhzdw2522149@163.com。
4.资格审查: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要求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面试
此次招聘以面试方式进行,对优先情形予以适当加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社区工作、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计算机使用、矛盾纠纷调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的,按照报名人数1.5:1比例确定招聘人数。
2.加分情形。本科以上学历加2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伍军人、军烈属、消防应急,以及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按招聘人数1:1.2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住建局等部门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劳务派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城市社区岗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聘用、解聘均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备案。
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纳入城市社区干部队伍管理,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管理考核,薪酬待遇为3150元/月(其中基础报酬2835元/月,绩效报酬315元/月),试用期待遇为2520元/月,薪酬待遇发放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3年瑞金市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