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宁供水),为适应发展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详见(附件1)《2023年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6.年龄要求见岗位表(30周岁以下的时间节点为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1)《2023年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社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怀宁供水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自2023年9月1日起同时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hn.gov.cn/)、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ahhngsjt.com/)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20,逾期不予补报;
地点: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06号)
2.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报名时间以寄出地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邮寄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106号,联系人:李萍,联系方式:0556-3510567。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怀宁供水组织实施。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亲笔填写的《2023年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
(4)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选择邮寄方式报名的,上述材料(3)(4)(5)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查。
4.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收取笔试费用45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也需现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须出具委托函及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水平和综合运用能力,满分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四)面试
1.面试资格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4.缴费:进入面试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五)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合成决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考察
1.人选确定
考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出现合成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考察
考察工作由怀宁供水负责,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翔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5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怀宁供水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200元/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3年,具体见合同约定。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本公告由怀宁供水负责解释。公开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hhn.gov.cn/)、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ahhngsjt.com/)查询。
考务咨询电话:0556-3510567
监督电话:0556-4611710(怀宁县纪委监察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3年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2.2023年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doc
怀宁城乡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