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滨州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2023年岗位计划》(滨就办〔2023〕2号)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着力提高城镇低收入群体收入,现将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39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必须未享受过人社部门相关补贴政策或享受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年,具备符合岗位工作需求的劳动能力。公职人员(含已享受退休待遇公职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吸纳人员申请报名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名下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且家庭户口本上及本人直系亲属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营业执照,非股东身份且未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40至50周岁、男50至60周岁。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5.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6.16-24岁的登记失业青年。
7.“二孩”妈妈:两个孩子的年龄均在16周岁以下。
(二)招聘条件
1.户籍所在地为阳信县;
2.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城镇公益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公示、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 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阳街道梨农便民服务中心人社所
(二)资格审核
报名所需材料:
1.《阳信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近期免冠2寸近照直接贴在报名登记表内。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应学历、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证书证件。
4.本人户口簿原件、本人页复印件(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另须提供父母、子女、配偶及配偶父母的户口簿个人页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残疾人另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孩妈妈”另须提供两个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另须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7.城镇公益性岗位其他所需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民主评议和公示
由金阳街道集中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各部门单位的拟录用人员。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民主评议的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四)聘用
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组织岗前培训,安排上岗。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四、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包括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不超过3年,之前享受社保补贴的,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期限合并计算(不超过3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与开发单位联系,按时参加招聘活动,因通讯不畅等本人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联系电话:0543-8268629
附件1:2023年金阳街道办事处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阳信县金阳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