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福建省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闽政〔2022〕32号)的文件精神,加快建成全省一张网、一朵云、三大一体化平台、一个综合门户、支撑N个应用的“1131+N”一体化体系,在省国资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市国资委、市发改委以及市大数据局等单位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6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系福建省大数据集团地市一级全资子公司。公司作为“数字福建”基础性、先导性工程的“实践者”,承接福建数字政府“1131+N”体系工程在漳州的落地工作,并通过数字政府的落地应用,助力全社会的数据生产力提升,从产业信息化角度带动、推动产业全面发展。
公司将秉承“数据创造价值、创新引领未来”的经营理念,助力市县(区)政府完成数字政府改革和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考核,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上下对接、数据应汇尽汇、运营项目落地,提升社会数字治理政绩。同时全面构建大数据“市场化、价值化”运作机制,打造大数据挖掘应用场景,发挥引领支撑作用,以专业化的运作方式,全面助力漳州“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建设,支撑漳州数字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
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一、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招聘岗位条件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一)本次拟招聘4个岗位,共6人。(详见附件《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劳务派遣岗位需求表》)
(二)设年龄限制的岗位,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界限计算。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1个岗位,多报无效,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报考,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的电子版,报名人员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应当准确无误,确保通信顺畅,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对应聘者的报考材料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资格初审合格的取得考试资格;
2.对应聘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的时间;
3.申诉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4.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第二轮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审核应聘者应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5.应聘者提交的资格证书均需在报名前取得;
6.应聘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佐证材料不全,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1.不设置最低开考人数;
2.考试方式采用两轮面试形式。
3.初面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面,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根据初面成绩由高到低进入复试,如末位人选出现初面成绩并列的,均一并进入复面。
4.录用资格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最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以最终成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和体检之前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产生的职位空额是否递补视招聘实际情况而定,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所有。
(六)政审
由公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审核,应聘者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本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情节或存在不得聘用的问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职前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
1.凡在招聘全程中,发现应聘者存在弄虚作假、作弊、隐瞒真实情况的,公司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应聘者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恕不退还,公司将予以妥善保管;
3.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络本人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0596-2601131
福建省大数据集团漳州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