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宁市湟中区中医院2023年自主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测评的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编外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人,其中:护士16名,临床医生5名,详细招聘需求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吃苦耐劳,服从医院工作分配;
3. 具有岗位要求相关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详见附表)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在“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及相关招聘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四、工资及待遇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确定人事关系。招聘人员一律为公立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西宁市湟中区中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所聘人员与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保。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试用期或聘用后如发现有以下情形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1.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2.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者。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采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准考证打印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7日-9月11日17:30。
(一)考试报名。
关注“青海卫生人才”微信服务号,点击右下角“个人入口”选择“新版入口”,或直接在微信搜索“青海卫生人才中心”小程序,点击进入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首页”,点击“考试与招聘”,选择“2023年湟中区中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试”,点击“立即报名”,未实名认证的考生自动跳转至实名认证界面,已认证考生直接进入报名页面,按流程进行报名信息填写(*为必填项,其他项参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选填),考生必须按要求在对应区域点击上传岗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资格附件PDF格式(先将需要上传的资格附件发送或暂存至微信“文件传输助手”中,再进行选择确定);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等待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自愿报名,并就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承诺负责。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发布岗位信息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
注: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结合岗位要求对填报信息先进行自查:1.是否点击上传了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附件材料及加分材料,是否为PDF格式,请上传后重新提交。2.各项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是否存在岗位选择错误,请修改后重新提交。
审核状态:在“我的”页面,点击“审核中”,对应考试右下角若显示“修改信息”则处于待审核状态,若显示“反馈报名”则审核不通过,被驳回。审核工作相关咨询请拨打0971-6264249。
(三)网上缴费
已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在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点击右下角“我的”,在“考试报名”的“待支付”选项中,点击相关考试进行支付缴费(报名费200元)。
缴费完成后,考生在“我的”页面“考试报名”点击“已完成”选项,可查看相关考试是否报考成功(缴费成功),若未缴费(或缴费失败),“已完成”页面则无相关考试内容。
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17:30
温馨提示:考生完成缴费后,系统随即进行考场编排及其他后续考务工作,原则上不予退费。考生需要相关缴费发票的,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至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发票。重复缴费的考生请与我中心联系。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在青海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平台点击“准考证打印”或在“我的”页面“考试报名”点击“已完成”,选择相关准考证下载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会在“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及总招聘计划决定是否开考或进行核减、核增相关招聘岗位人数。
(五)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到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西宁市南川西路69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户口簿或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要求需具备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将会在“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订阅号。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考试规则和流程
(一)笔试
1、形式:闭卷考试(人机对话)
2、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与报考人员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将根据岗位需求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保留招聘计划,可视笔试、面试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七、体检、政审、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由考生自行在任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需要递补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报湟中区中医院招聘相关领导小组及负责单位审定,并将审定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核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期为一年一聘)。
八、递补说明
在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政审、公示环节出现空岗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召开支委会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严格依据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符合岗位的优先条件确定。若考生在面试、体检、政审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均视为主动放弃。公示环节主动放弃的,请及时联系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971-6264249),并提交放弃证明。
九、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齐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个人身份证件(含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派出所开具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微信订阅号随时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三)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由西宁市湟中区中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联系电话: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971-6264249
西宁市湟中区中医院 13997139540
青海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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