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4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2301521、2301522、2301523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和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其中:
(一)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我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2023年9月,下同)以上的优秀村(含农村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脱贫村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村“两委”干部,以及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定向招聘优秀城市社区干部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我区行政区域内城市社区连续工作5年(截止2023年9月)以上的在职在岗优秀社区工作者。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9月8日起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ahgc.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9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学历”、“学位”均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一)报名网站: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
(二)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09:00至9月19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学习工作经历如实详细填写,从高中填写到现在,时间要衔接不能间断),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天蓝色背景,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
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的人员报名前,还须到所在镇街道填写《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向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由镇街道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报名。
报考定向招聘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的人员报名前,还须到所在镇街道填写《2023年从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中考试录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向所在社区和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由社区和镇街道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贵池区民政局审核通过后报名。
2、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4、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 9月20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 9月2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21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6、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9月22日上班时间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3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统一笔试
(一)考试科目:2023年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中:
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1日至13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其中,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放宽到12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其中,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和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放宽到55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加分政策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0月16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2、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在任期内获国家、省、市、区级党委、政府表彰,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4、3、2、1分分值加分。受到多层多次表彰的按最高层级一次表彰加分,计入笔试成绩。表彰证书由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干部岗位的,须提供贵池区委组织部确认的《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报考定向招聘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贵池区民政局确认的《2023年从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中考试录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所有岗位均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1、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九、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招聘单位。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合同聘用期限三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3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 2023年从优秀城市社区工作者中考试录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