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西安市新城区基层就业服务工作人员力量,提升工作效率,拟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西安市户籍、持所在行政区域核发的《就业创业证》(原《失业登记证》),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注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基础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中国共产党员优先;
2.年龄38岁以内(1984年9月10日后出生),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毕业;
3.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服务意识;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工作所需的文字编排和处理能力;
5.重点招聘我区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1.曾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和目前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包括原协理员)不得报名;
2.近三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本次招聘岗位工作要求的。
二、招聘详情
本次招聘人员系公益性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服务期限最长为三年。
工作地点:西安市新城区。
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三、报名流程
1.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填写《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及资料报送地点: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楼前台(韩森路145号)。
2.报名资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本》(本人页、户主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个月内);
(6)陕西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注。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报名及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9月11日9时至9月15日16时。
5.咨询电话:(029)87412486(工作日上午9:30-下午16:30)。
四、注意事项
(一)以下情形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1.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等应聘环节的。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西安市新城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