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临时辅助用工人员1名(行政技能辅助岗)。
二、报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北京市大兴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年龄18-35周岁(18周岁至35岁为1987年9月11日至2005年9月11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敬业奉献、团队协作精神,具有一定人际交往、协调沟通和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对熟悉机关工作、文秘专业可优先考虑;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9月15日17:00时止。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4.学历相关材料:
(1)学历证书照片(具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打印);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附于报名表照片处;
6.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小程序“北京警务”可线上办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审核合格后以邮件形式进行通知,不另进行电话通知,请及时查阅邮件以免错过复审时间)。
(四)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xmw@bjdx.gov.cn(分散文件报名造成审核误差本人承担责任),文件名格式:“临辅报名+姓名”(例:临辅报名+王五);
2.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待报名与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公示体检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本区临时辅助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税前约4620元/月)。
八、特别提示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体检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此次招录工作的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登录网站查阅有关信息。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10-89292575、1800131168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00)
附件:大兴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招聘岗位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