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孝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高校毕业生和 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孝政发〔2014〕70号)文 件精神,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 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 孝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孝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孝 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孝人社字2023〕 32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研究决定,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50名。为高效有序推进招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孝义市户籍,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
2.法定劳动年龄内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和持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
5.吕梁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
3.因病、非因工负伤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超出规定期限的;
4.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的人员;不接受就业援助安置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了解公共服务岗位性质,自愿服务,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 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重点面向各机关事业单位及基层公益性公共服务岗位。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预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
(一)认定就业困难需提供材料(见原件留复印件):
1.填写《就业困难认定申请表》3份;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1份;
3. 《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4.一寸红底照片三张、二寸和二寸电子版红底照片各一张
5.除以上材料外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① “4050”人员:需提供《国有或集体企业下岗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② “零就业”家庭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 (家庭劳动力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
③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其他失业人员:需提供城市低保证;
④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⑤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 二 ) 报 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寸近期红底免冠像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从 2023 年9月18日起至9月27日止。
3.报名地点:孝义市零工市场(孝义市新安街241号)
4.联系电话:0358-7621631
(三)资格审查
市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 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 四 ) 笔 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 法律常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市情等方面内容,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通过孝义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4.如报名人数不达笔试要求人数比例将进入下一环节。
( 五 ) 预 录
报考人员笔试及格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预录人选。
预录人员根据公益性岗位聘用单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结 合本人专业及就业意愿填报服务岗位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其它岗位。
( 六 ) 体 检
被预录人员均需到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 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 格者或自动放弃的,取消预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 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孝义市人民政府网站。
(七)公示
笔试成绩、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孝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笔试成绩公示期三天,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三天。
(八)岗前培训
被预录人员由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 统一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培训名单、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孝义市人民政府网。
四、 待遇及管理
(一)签订劳动合同。凡被聘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为 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每季度向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按规定审核完毕后给予补贴。合同期间,聘用人员可根据自身 意愿参加技能培训。合同期满,根据政策规定终止劳动关系。对有提升自身技能意愿的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可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及相应公共就业服务。
(二)工资待遇。聘用期间被聘用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 按月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如遇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按 省政府调整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以季度向市 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申报,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审核完毕后给予补贴。
(三)工龄计算。被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计算工龄,合同期内或期满的困难人员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四)管理考核。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管理、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在合同期间解除劳动关系或 非用人单位原因个人主动放弃岗位的,不再作为就业困难人员 提供特殊援助政策。市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抽查,每次抽查人数不少于在岗人数的30%。
五、 工作要求
(一)为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工作,特成立市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组。招聘领导组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要认真对待、及时研究,妥善处理。
(二)市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组监督室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及营私舞弊等 现象要予以及时纠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市招聘领导组和市纪委监督组给予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核、把关,不得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未尽事宜,由公益性岗位招聘领导组依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五)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 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 报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8--7839504 (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
0358--7828310 (孝义市人社局)
孝义市创业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