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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务用车人员力量,加强公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公务车辆驾驶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大型客车驾驶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45周岁以下指1977年9月12日(含)之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四)需持A1证或A1A2证,实际驾龄不得低于3年(含)且在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五)户籍在南昌县或有南昌县商品房房产证(本人、夫妻或父母房产证均可报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文身、无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1、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9:00——9月27日下午16:30,考试报名费为50元,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结束当日17:00。
2、报名步骤:
①点击http://jxrccp01.xxwb.zfoline.net注册报名账号,通过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序号及验证码登录报名系统。
②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JPEG、PNG格式,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小于30k,单个材料文件小于2M),报名所需资格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③请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各环节逐一进行填报,提交报名后,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未完成网上报名所有步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试
考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再另行公告),考试方式为驾驶技能测试,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等事宜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聘人数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退伍军人优先、退伍时间先后、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确定),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6.体检和考察由县机管中心、县人社局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考核合格可续聘,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3200元(含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等)+每月基础绩效奖1500元。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六、其他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xxgk_list.shtml)”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本公告由南昌县机管中心负责解释。岗位咨询电话:县机管中心85816899,报考咨询电话:县人社局85712813。
7.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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