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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统计局考调工作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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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6 10: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四川省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统计局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拟开展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考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名额4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熟悉统计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且除试用期外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六)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符合考调条件的县级及以上统计机构公务员,或符合考调条件的、在县级及以上统计机构学习锻炼1年以上的公务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
  (七)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2019年及以后到岗的选调生应具有2年的驻村工作经历。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工作未满相关工作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不符合公务员回避有关规定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到2023年9月18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发送《四川省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至指定邮箱(scstjjrsc@126.com)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30至9月22日12: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按考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规范填写《报名表》,并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蓝底或白底,JPG或JPEG格式,不低于295×413像素)。《报名表》填写后将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需本人在空白处签字确认)发送至指定邮箱。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2.笔试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简介等情况,按考调名额不低于5: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员,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考调计划。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笔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二)笔试
  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考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省统计局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集体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名额比例一般为2:1,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
  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省统计局派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转任
  顶岗试用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转任人选,并在四川省统计局网站上和拟转任人选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严明考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省统计局负责解释。考试、考务相关情况可在工作日内咨询省统计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028-87042705、028-87040383(省统计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7042723(省统计局机关纪委)
  附件1.四川省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四川省统计局202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统计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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