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抚松县抗御火灾及灾害处置整体能力,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2023年县政府第八次常务会议要求招聘专职队员12人,同时大队需要补招3名专职队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专职消防队员,执行消防灭火、抢险救援等勤务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1、招聘对象:退伍军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及有志的社会青年。
2、招聘人数:15名。
二、招聘岗位及任务
1、岗位:驾驶员、战斗员、通信员、装备技师。
2、任务: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灭火救灾、抢险救援工作,履行乡镇消防队工作职能,担负灭火和抢险救灾、消防车驾驶、值班、调度、执勤、消防勤务等工作,实行值班备勤制度,24小时备勤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尊重领导,服从管理,积极工作,能完成各项任务。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抚松县户籍优先。
4、身高165cm(含)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
5、驾驶员应具有初中及初中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全部为男性,反应灵敏、表达流畅,吐字清楚,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调沟通能力。18-28周岁(2005年9月19日-1995年9月19日期间出生);其中驾驶员可以为25-35周岁(1998年9月19日-1988年9月19日期间出生),驾驶技术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9日前出生)。
7、从事过消防事业、退役军人或会厨艺的,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有被辞退、解聘记录的;
4、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
5、在读学生;
6、已在全日制工作岗位任职人员;
7、参与经营企业(法人或股东身份)的人员;
8、身体各部位有纹身的;
9、身体、心理原因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技能测试、体检、心理测试、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抚松县新城行政中心4号楼后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党委会议室),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10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如应聘人员不足,由消防救援大队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资料及资格审查:应聘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1)报名表(附件1),一份;
(2)抚松县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一式两份;
(3)近期免冠蓝底两寸彩照4张;
(4)毕业证、学位证,一式两份;
(5)个人征信证明,一式两份;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7)B2型及以上驾驶证(驾驶员岗位),一式两份;
(8)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一式两份;
(9)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须提供消防救援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有工作经验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10)针对第三条报名条件的第二款提供手写承诺书。
(三)体能技能测试
全部参加体能技能测试,测试前需提供心肌检测报告。
考核科目:俯卧撑、仰卧起坐、100米跑、1000米跑、10米x4折返跑五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20分,共计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水平不得进入面试,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除外。(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2)。
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还须参加驾驶能力测试(倒车入库、道路驾驶技能等)。
(四)心理测试
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评估。现场规定时间内完成作答,测试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治审查。参加政治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由所在乡镇社区或村出具的本人无违法违纪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如果前面几项出现不合格人员可以顺进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政治审查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试用期三个月。合格者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每两年签订一次。
五、待遇保障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试用期中一个月进行岗前集训,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集训期间集中住宿。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发放。正式聘用后,驾驶员岗位每月4050元(含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其他岗位每月3750元(含工资、高危补贴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为其缴纳五险及人身意外险,提供食宿。
(二)针对消防工作任务特点,录用人员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度,月休息6-8天。如有应急响应及特殊需要时,视情况停止人员休假和轮休,全员在岗在位。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本人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作证件、制式服装及标识等必须上缴。
(四)新录用的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两年内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参加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集中培训和转段实战培训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应退还被装费、伙食费、训练保障经费等。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做好相关工作,并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办理招收录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在培训期间有不合格或离职情况,根据招录考核成绩顺进补录。
3、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抚松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4、报名咨询电话:0439-6239002。
附:1、抚松县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报名表
2、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2023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