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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甘肃金昌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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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3 12: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昌市2023年第二批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推全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金昌市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金昌市2023年急需紧缺人才专业需求条件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共42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和工作能力。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进行报名。
(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全市“2+4”现代化产业集群发展所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根据学习和工作经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或停止聘用:
(一)有刑事、治安处罚及失信记录的。
(二)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四)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五)金昌市及所辖县区在编在岗的人员(含“三支一扶”、进村进社等各类项目人员)。
(六)各类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七)2019年以来参加全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的,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
(八)引才过程中,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
(九)法律法规明确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
2.报名方式。本次引才工作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关注“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点击“在线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打包后以“姓名+岗位代码”命名,需同步提交至系统和指定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材料。所有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①个人简历(需包含学习、工作经历)。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④在校成绩单或者学业成绩证明。
⑤鼎立信、信用中国个人信用记录。
⑥专业对口的工作经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校级以上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
⑦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应提供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二)资格审核
按照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和标准,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的学位学历、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进行反馈。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或停止聘用。引进计划与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1.5以上的,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
(三)考核
成立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重点考核报名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成绩80分及以下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5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根据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四)考察
考核结束后,按照所有考生的成绩排名和岗位需求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违纪违法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考察合格的,由考察组与本人签订意向性协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委人才办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一)编制及工资待遇
引进至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纳入金昌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职称晋升
1.引进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考核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考评结合类除外);考核为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认定为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考评结合类除外)。
2.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在评聘职称时可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三)住房保障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免租“拎包入住”式人才公寓,公寓配套有集日常生活、学习、就餐、健身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高标准人才服务中心。
(四)购房补贴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金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3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每人6万元。
(五)项目扶持
优先支持引进人才实施重大项目课题,可给予5万元-5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参加“陇原之光”“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六)子女入学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子女处在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可安排在市内公立幼儿园就读。
(七)配偶就业
全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根据本人申请及其配偶学历、经历等实际情况,安排其配偶到市内企事业单位工作。
其他优惠政策按照《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单  位: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
地  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2号市行政中心833室
电  话:0935-8237627
邮  箱:gsjcswrcb@vip.163.com
联系人:蒋泽伟
附件:查看附件请点击


中共金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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