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始建于2018年11月30日,是清水河县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投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经营森林管护服务、森林防火服务等相关业务。目前我公司承担《清水河县购买防扑火服务项目》,需提供防灭火人员60名,服务期为期三年,现有防扑火人员37名,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防火监测员、防扑火人员共计23人,其余取综合成绩排名24-46名人员作为储备人员,储备期为3年(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如《清水河县购买防扑火服务项目》60名人员出现空缺人员,将按照本次招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缺,储备期间和储备结束后未被录用人员不与本公司发生任何关系。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及其他要求 | 性别要求 | 是否设笔试环节 | 笔试考试内容 | 是否设体能测试环节 | 1 | 防火监测员 | 10 | 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不限 | 是 | 《岗位综合知识》 | 否 | 2 | 防扑火人员 | 13 | 高中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限男 | 否 | 无 | 是 |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人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志愿加入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从事防火监测员、防扑火人员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执行;
3.学历以及相关工作经验要求: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工作经验;
4.户籍要求:清水河县户籍或清水河县常驻人口(需开具相关证明);
5.年龄及身高要求:
(1)截止到2023年09月21日,防火监测岗考生年龄在21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岁(198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截止到2023年09月21日,防扑火人员岗考生年龄在21周岁以上(200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所有岗位身高要求均为男165CM以上、女155CM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6.在各类报考中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已录用的在岗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发布
(二)招聘公告等其他有关事宜均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shuihe.gov.cn/)和报名网站(http://www.nmgkwzx.com/)进行发布,报名网站为:http://www.nmgkwzx.com/。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2023年10月6日下午17:00。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2023年10月7日下午17:00。
3.报名缴费:报名费及考务费共计12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8日下午17:00,成功缴纳报名费者视为报名成功。
4.资格初审环节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笔试
1.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防火监测员笔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考生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不指定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给分,考生凭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4.笔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综合知识》。
(五)体能测试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对报考防扑火人员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
1.内蒙古清川生态建设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防扑火人员体能测试开考比例为1:3,即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考生数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2.体能测试时间:2023年10月14日;
3.体能测试地点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4.体能测试项目有:①原地摸高②1000米跑③10米×4往返跑④单杠引体向上。
5.有关要求
(1)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护照)、《体能测试通知书》及体能测试免责协议参加体能测试。
(2)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试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3)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4)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六)资格复审1.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1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高中及中专学历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由工作人员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3.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出现递补的直接进行递补工作。
(七)面试及总成绩的计算
1.面试的时间:2023年10月15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专业理论知识的答辩能力,所有岗位面试成绩权重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有主动放弃岗位者,则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本次招聘指定的医院进行,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被考察对象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被考察对象需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证明。
(九)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凡是通过体检与考察的考生,按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shuihe.gov.cn/)和报名网站(http://www.nmgkwzx.com/)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2)对与行政事业单位或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依次递补。
4.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试用期(含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对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的队伍中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出消防员、解约定向培养士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合同签订及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工作人员,公示结束且试用期结束无异议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根据《清水河县购买防扑火服务项目》要求确定为三年,三年合同期满后,如《清水河县购买防扑火服务项目》再无延续,合同终止。
(二)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发放转正工资的80%。转正以后工资形式为: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8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单位负责人员管理、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七、报考人员考试诚信要求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本次招聘考试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其他
(一)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清水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ngshuihe.gov.cn/)和报名网站(http://www.nmgkwzx.com/)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0471-3298231
监督电话:0471-7933043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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