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是内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的竞争型I类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建筑材料、主体结构、建筑地基基础、建筑保温节能、防雷、钢结构等项目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因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相关事务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科学评价、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无不良征信记录和犯罪记录的公民。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2名,岗位招聘要求详见《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信息的发布
本次招聘信息将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发布,网址:http://njpta.org.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8日-10月6日18点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发至邮箱1848213905@qq.com,邮件标题请填写“姓名+应聘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联系人:龚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832-2035150
(三)需提交报名资料及要求如下:
1.《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应聘登记表》(附件2);
2.相关证书扫描件,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其他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原则上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最迟可延至办理入职前提交。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合、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七、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10月12日(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招聘工作小组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确认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按实际人数择优录取。
3.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如应聘人员逾期未参加笔试,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笔试由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组织进行,考试内容不指定用书、不指定内容,主要为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知识。
(二)面试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面试对象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信讯号、欠费停机等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达不到1:3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素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及录用
(一)根据综合评定结果,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评定结果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招聘工作小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到岗,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九、薪资待遇
经录用,被聘用人员薪酬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包含五险一金、带薪年假等福利。
十、其他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招聘岗位计划表》
2、《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应聘登记表》
内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2023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