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是经海宁市国资委授权,从事城乡饮用水资源开发、供排水设施建设营运管理及国有资本经营的国有独资企业,系海宁市政府直属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海宁钱塘水务有限公司
1.营业所运维岗位6名;
2.数据分析岗位1名;
3.信息技术岗位1名;
4.党务工作岗位1名。
(二)海宁上塘水务有限公司
1.营业所运维岗位4名;
(三)海宁市洁源水务有限公司
1.运行管理岗位2名;
2.财务核算员岗位1名。
(四)海宁市佳源水务有限公司
1.工程造价岗位2名;
2.现场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岗位任职要求详见(附件);
3.年龄详见各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2023年8月31日;
4.户籍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水务集团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水务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0月09日16时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0月09日16时。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3年09月28日-2023年10月08日09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仅可应聘1个岗位,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可再应聘其他岗位。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报名结束后,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3.笔试、面试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
4.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招考期间,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保持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不回复短信或不接电话而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前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水务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党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8)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9)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原件、复印件。
2.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要求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收到《新招录员工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相关职位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报到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招录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类考前培训和辅导、不发放任何考前培训等资料,不指定辅导用书。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本集团名义组织开展各类的考前培训辅导,否则本集团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3-87079301
报名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573-87360199
监督电话:0573-87088192
附件:2023年水务集团下属企业招聘计划表
海宁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