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08|回复: 0

2023年内蒙古阿拉善盟引进高学历人才41人简章

[复制链接]

513

主题

513

帖子

603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603
发表于 2023-10-8 19: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鸿雁归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简章
  为确保2023年度“智汇驼乡·鸿雁归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鸿雁归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引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41人,其中:盟本级30人,旗区11人。具体引才岗位及人数以《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鸿雁归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引才岗位表》)为准。
  二、引才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引才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
  1.面向全国,不限户籍。
  2.取得国内外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含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且大学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在国内就读的,须提供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9日(不含)至2005年10月9日(含)期间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0月9日(不含)至2005年10月9日(含)期间出生的。
  以上时间要求,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3年12月底之前,其他条件(含《引才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引才简章发布之前。
  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阿拉善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als.gov.cn)。报名时,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可选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蒙古文字答卷;根据岗位要求,教育类岗位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10月13日18:00。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引才简章和岗位引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无需交纳报名费。
  3.报名时,应聘人员在注册登录后,须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时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证件要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盟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5.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报名,须上传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聘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引才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专业目录设置。岗位专业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包含“类”字的为专业类别(二级学科),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三级学科)。为精准区分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别(二级学科)和具体专业(三级学科)名称相同的情况,部分岗位专业设置专业代码,请考生报名时认真核对。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大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应代码。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将进行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
  8.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使用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引才阶段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才聘用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引才岗位表》中附具体咨询电话),并将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0月9日9:00—10月14日12:00。
  2.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将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之日算起)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应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如用人单位需要,在国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提供相关认定材料。
  3.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以外的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应尽早报名确认,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应聘。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即确认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5.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相关信息,及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教育类岗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地点设在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将提前在报名网站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报名网站。
  3.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种试卷,应聘人员可自行选择试卷语种。根据岗位要求,教育类岗位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阿拉善盟“智汇驼乡·鸿雁归巢”高学历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引才工作办公室”)根据同类别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同类别岗位引才计划数2:1的比例(核算后小数部分向上取整),分别确定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若笔试人数达不到所报类别岗位引才计划数2:1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教育类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盟教体局研究后确定。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身份、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资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2.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以及未经引才工作办公室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工作要求,将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五)面试(专业能力测试)
  1.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按照综合类、专业技术类、教育类岗位,分别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达到同类别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打印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等事宜,将于面试前7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进入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持面试(专业能力测试)通知书及二代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3.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每位应聘人员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
  4.应聘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或蒙古语作答。面试时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教育类岗位专业能力测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根据岗位引才计划数,从达到同类别岗位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应聘岗位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若笔试成绩也并列,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引才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确定。
  (六)调剂
  1.面试后空缺的岗位分别纳入同类别调剂岗位。
  2.根据调剂岗位引才计划总数,从达到同类别岗位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调剂人员范围。如同类别岗位调剂人数少于调剂岗位引才计划总数的,则全部进入调剂范围。
  调剂公告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公布。
  3.调剂只在同类别岗位范围内进行。对服从组织调剂的应聘人员,综合类、专业技术类分别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人岗相适、专业相符的原则,依次由本人选择调剂到相同专业、相近专业(同一专业类别)岗位。教育类按照相同专业进行调剂。调剂岗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4.因应聘人员不服从调剂而空缺的岗位,从达到同类别岗位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调剂人员补录。教育类岗位按照同专业岗位进行一次调剂人员补录。
  5.调剂工作全部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引才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对象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考察对象不配合而导致考察工作未按时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本次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工作对资格复审、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应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聘用事宜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而影响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并签订服务期协议(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得向盟外流动)。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人才标准的,经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才简章》《引才岗位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引才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五)在引才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引才工作办公室(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六)《引才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七)本《引才简章》由引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83-8353260(盟委组织部人才科)
  技术咨询电话:0483-8771001(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
  监督电话:0483-833385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阿拉善盟2023年度“智汇驼乡·鸿雁归巢”公开引进高学历人才岗位表.xlsx
  阿拉善盟“智汇驼乡·鸿雁归巢”高学历
  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6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28 03:13 , Processed in 0.064340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