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等规定,现就隆德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专业匹配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德才兼备,有事业心,服从分配。
(四)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具体详见《招聘岗位及条件》)。
(五)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被开除公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被解聘的;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五)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
(六)违反过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
隆德县中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
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晚安隆德”、“健康隆德”、隆德县中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 2023年10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
2.报名地点:隆德县中医院护理部
联系人:于楠楠
联系电话:0954-6011148 1829504514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本人须上交个人简历并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护士资格证(本年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药学由药剂科审核;护理专业由护理部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最后由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3、现场填写隆德县中医院招聘人员信息表。
(三)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织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笔试、面试,考试日期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由高至低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2、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可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得低于2:1。
(四)体检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1进入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合格并拟聘用人员在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聘用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由医院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由科室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它要求
1、如实提供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提供有效准确的联系电话,以便于随时联络、通知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4、凡涉及本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隆德县中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决定。监督电话:0954-6011148
附件:隆德县中医院2023年招聘报名登记表
隆德县中医院
2023年10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