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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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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3 19: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青浦区关于建设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意见》(青委办〔2015〕53号)以及本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青浦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9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2023年7月16日组织的“青浦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合格者(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

6.基层工作最低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如“二年”是指2021年12月31日及之前参加工作,累计至2023年12月31日满24个月。

7.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78年12月31日及以后,以此类推。

8.应届毕业生”是指::

(1)2023年度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度毕业且未就业学生和2023年度上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当年度毕业且未就业学生。

(2)2021年、2022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上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无社保缴纳记录,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3)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支援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服务期满当年且考核合格的,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4)具有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例如:本科毕业后就业,后来又考上全日制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未就业),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9.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00--10月18日下午16: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 https://www.ecloudexam.com/

考生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报名照片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格式:gif、jpg、jpeg、bmp、png,图片大小:200KB以内,高度大于等于210像素,宽度大于等于150像素。(若上传不清晰的照片或使用非本人照片,资格审核一律不予通过)

3.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岗位预报名后,通过报名平台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信息表》为现场资格审核必备材料之一。

报名期间笔试成绩单可至易报名网站下载。

4.报名设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且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系统会将考生的报考请求退回,考生可以重新选择岗位报考,不再另行通知。

5、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发布的公告和简章中的具体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报考无效。报考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发现与事实不符,报考无效。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2)是否进入资格审核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查询,招录单位不另行通知。查询时间:2023年10月20日下午14:00起。

(3)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以及资格初审的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因资格初审不合格,且未能及时另选其他岗位报考而错过报名时间的,视作考生放弃报考。

四、面试

1.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 特别告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根据面试通知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凡发现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如果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成绩和下载体检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规定体检项目和医学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各街镇按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进行考察,考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公示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在“青浦区人民政府网”(www.shqp.gov.cn)网站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街镇办理聘用手续,工资薪酬待遇按照《青浦区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和福利待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2、监督电话:33868783

九、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青浦区2023年社区工作者第二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名册

序号

街镇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1

夏阳街道

57918507

59710136

2

香花桥街道

59868286

59224373

3

徐泾镇

39883700;39889622

59760357

4

朱家角镇

59240923

59240107

附件:2023年青浦区社区工作者第二次公开招聘岗位简章

青浦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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