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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东方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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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6 09: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财政厅财关于印发海南省2023-2024学年实施银铃讲学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琼教师〔2023〕71号)要求,为实施好我市银龄讲学计划,结合实际,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募范围和岗位

东方市“银龄讲学计划”实施范围为东方市四更初级中学、东方市三家初级中学、东方市红泉农场中心学校、东方市广坝农场中心学校等四所学校。具体岗位详见《东方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募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优秀退休骨干教师,招募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志愿服务义务教育学校。

2.年龄65岁(含)以下(195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3.讲学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和高级教师职称。

4.教学经验丰富,身体条件能够适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工作环境。

5.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退休教师不能参加原退休单位银龄讲学计划的招募。

三、岗位职责

1.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

2.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3.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受援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4.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5.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市教育局组织受援学校与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讲学教师服务期间,由市教育局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解除银龄讲学服务协议。

四、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教师,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20日按照《东方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提供的岗位,可选择网上和现场两种报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报名须填写《东方市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报名表》(附件2)电子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个人主要荣誉证书及退休证明材料,报名表中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配)扫描件报送至市教育局邮箱dfsjyjrsg@163.com ,也可到市教育局现场报名(非工作日除外),现场提交《东方市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个人主要荣誉证书及退休证明材料,报名表中明确是否服从岗位调配)。现场报名地址:东方市教育局人事室(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教育局205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98-25585197。

(二)资格审查。市教育局根据招募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岗位遴选。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遴选。主要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各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招募银龄讲学人选。当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的原则进行遴选,对未能遴选上原报名岗位且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同一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调配。

(四)公示公告。市教育局将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布(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年度招募银龄讲学教师。

(五)签订协议。市教育局组织学校与拟招募的人员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银龄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以2023年9月为时间节点往前推算)。

(六)上岗任教。受援学校按照服务协议于10月30日前安排银龄讲学教师上岗,做好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经费保障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 1:1 比例分担。

2.根据市委人才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方市深化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人才局通〔2023〕9号)的有关规定,招募到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不含城关镇)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讲学教师,每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另给予3万元补助,由市财政负担。

(二)政策保障

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

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资格审核、岗位遴选、公示公告、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附件:1.东方市银龄讲学计划2023-2024学年招募讲学教师计划表

      2.东方市2023-2024学年银龄讲学计划招募教师报名表

东方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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