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兰州大学药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实验技术人员1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2.具备从事实验技术岗位工作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4.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本科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试剂采购及搬运;
2.负责学院公共实验平台仪器设备及软件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3.协助主讲教师开展药学专业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
4.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
三、应聘条件
1.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药学、化学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有博士后研究经历且在药学学科领域认定的顶级期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
2.热爱并能适应实验技术系列人员的岗位工作,具备较强的实验和仪器操作能力、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能力;
3.具备实验教学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能力。
四、应聘者信息登记与提交的材料
1.本人简历(从大学至今,附有照片);
2.求职意愿信;
3.近5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及其他科研成果列表及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过去的研究工作总结及未来的研究计划;
5.学历学位证书、博士阶段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明等重要材料复印件;
6.本领域三位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信(由推荐专家发送至邮箱jlxu@lzu.edu.cn),其中至少2封来自兰州大学校外专家;近期毕业博士生应有本人博士生导师的推荐信。
五、招聘程序
1.学院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初步筛选,对初评通过者进行复试、考察,将拟录用人员报送学校审批;
2.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请应聘者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应聘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jlxu@lz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命名均为“姓名-实验技术岗”;
4.以上所有材料填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兰州大学药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