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核定甘州区妇幼保健院备案制人员总量通知》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面向社会为甘州区妇幼保健院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若干名。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招录人数计划
根据甘州区妇幼保健院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计划招录临床医学、护理学、康复治疗学等人员25名(详见附件1:《甘州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9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方式及时间
1.报考要求:
⑴报考时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⑵应届生须提供就读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或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身份证、学生证、2寸免冠照片5张、自荐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
2.报考方式:此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⑴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到甘州区妇幼保健院(滨河新区南华新街382号)办公室报名,现场或下载填写《甘州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可通过网络下载),按照报考要求携带相关资料。
⑵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填写的《甘州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通过网络下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扫描在表上)及报考要求规定的各类原件统一扫描为PDF格式,并以岗位序号+个人姓名命名,打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email=1072097243@qq.com%E3%80%82]1072097243@qq.com。[/email]
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涉及违纪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30日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会同甘州区妇幼保健院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时须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进行能力测试。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本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在“甘肃甘州网”(http://www.gsgz.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18:00前根据相关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结构性面试。本次招录采取结构性面试的方式,根据报考人数1∶2的比例择优提出拟招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采取核减、取消岗位计划或岗位合并的方式达到面试比例。岗位合并按照岗位代码依次依序开展,核减、取消或合并的岗位将在“甘肃甘州网”(http://www.gsgz.gov.cn/)公布。结构性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应岗位的能力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考核组考官不少于5人。面试成绩按参加面试考官的平均分计算。面试结束,当场公布成绩,并由考生确认。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各专业确定拟招录人选。
(四)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区妇幼保健院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不进行递补。
(五)体检。体检按岗位计划和考核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通知应聘人员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招录;已招录的予以解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录,并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区妇幼保健院根据测试、体检情况,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和岗位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招录结果报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及区编办审核确认,予以备案并办理招录手续。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招聘的只依次递补一次。
四、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同类事业单位在岗工作人员确定。
(二)编制管理。本次招录人员纳入甘州区妇幼保健院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体系中。
(三)职称评定。根据职称评定政策,与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五、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录的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在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的统一指导下,由区妇幼保健院具体实施。
(二)本次招录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本次招录各环节通知,均提前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本人。因应聘人员电话号码提供错误或通知三次均无人接听或无法接通者,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录人才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州区卫生健康局、甘州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6--8212066(甘州区妇幼保健院)
监督电话:0936--8861901(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6--8212014(甘州区卫生健康局)
附件:1.甘州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需求表
2.甘州区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招录编制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