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经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决定,拟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1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23日(不含)至2005年10月23日(含)期间出生的。应聘人员具有化工等相关行业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或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的专业监管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23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10月23日前(含《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whkfqdqb@163.com(应聘人员须将所需材料按顺序整理合并形成一个PDF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岗位类别+应聘人员姓名+电话)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7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8日1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各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岗位。核减聘用计划人数、取消的岗位将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2.应聘人员需上传: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PDF扫描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PDF扫描件);
(5)上传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上传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7)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上传《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8)放宽年龄及学历报考的,符合《岗位表》中安全管理岗其他条件中第1、2类的须上传本人持有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第3类的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需包含工作起止时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单位地址、企业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工作合同等内容;
(9)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用于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5.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8.报名期间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聘期间须保持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应及时向应聘人员简要说明理由,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向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发放《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笔试准考证》(以下简称《笔试准考证》),并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
(二)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科,满分为100分。根据岗位特点和用人需求,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面试资格复审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有关要求
1.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后的《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面试面试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6)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简章》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8)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9)放宽年龄及学历报考的,符合《岗位表》中安全管理岗其他条件中第1、2类的须上传本人持有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符合第3类的需上传加盖公章的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需包含工作起止时间、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单位地址、企业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和工作合同等内容。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资格复审通过后向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需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六、面试
(一)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三)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结构化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将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控制数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控制数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控制数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2.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电话通知递补应聘人员。
(二)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次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2741(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2750 15848355777(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工委)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岗位表.doc
附件2: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3: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紧缺控制数人员报名表.doc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招聘急需
紧缺控制数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