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有序地做好2023学年徐汇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工作,特公布“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学、小学、幼儿园、职校等教师共计493人。详情请查阅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网站——徐汇区教育局——公示公告。
二、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2,本市在职教师;
3,往届大学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备岗位所需学历水平和职业技能的要求;符合学校招聘岗位的其他规定要求。
2,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兼具相应学位。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所学专业应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关;应聘学前教育岗位的,须提供上海市学前教育专业岗位证书和艺术类特长证明。
5,持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教师及幼儿园教师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具体要求
1,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1)学历:高中、职校教师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
② 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
③ 紧缺学科可放宽至在沪高校基础学科/专业或教育相关学科/专业本科学历。
(2)年龄:本科学历一般不超过24周岁;研究生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3)英语学科教师须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4)具有累积两个月及以上的学校教育实习经历。
2,本市在职教师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等特别优秀的教育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2)任教五年以下,须完成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或具有教师初级职称;任教五年及以上的应具有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教育教学成果突出或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
3,往届大学毕业生
(1)具有本市户籍且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最高学历毕业五年内,且有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3)英语学科教师具有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
四、政策支持
1,符合相关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教师,可以申请区人才公寓或租房补贴;
2,符合相关政策的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教师,可以申请教育局新教师公寓。
五、招聘流程
1,发布招聘计划,组织各类招聘会;
2,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选择、资格审核和教育教学能力考察。
3,用人单位报送拟聘用人员参加综合测试、教师职业素养测试和学科知识测试。
4,通过上述测试的拟聘用人员参加专家面试。
5,专家面试合格者参加统一体检。
6,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阅档审核。
7,公示。
8,用人单位与公示无异议的应聘者办理录用手续。
六、简历投递
1,现场投递:
(1)10月29日:2023年冬季长三角联合师资招聘会;
(2)各高校招聘会;
2,网上投递:
简历投递网址:http://rc.xhedu.sh.cn
(网上简历投递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
3,线下投递:
纸质简历邮寄地址:徐汇区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永嘉路354号411室 邮编:200032
应聘者投寄的简历,如通过用人单位初步审核的,用人单位或教育局人才服务中心会与应聘者本人联系。
七、联系方式
人才中心联系电话:54665871,64390058
联系人:臧老师
特此公告。
徐汇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