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通过购买(派遣)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安全生产辅助管理人员,现将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辅助管理人员50人。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规定,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政治素质高及业务能力强并符合有关政审规定,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身心健康,服从分配;
3.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4.年龄为20周岁以上,30 周岁以下(即1992年10月19日(不含)至2002年10月19日(含))的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或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限男性,身高1.7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史,血压正常,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O型腿和X型腿、步态异常等),无残疾、无口吃、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列编招聘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网址: 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09:00—10月28日2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24:00。
3.报名流程
①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简章》,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应聘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③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70元/人。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
④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⑤应聘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证件审核环节还需提供《信息登记表》并本人签字,凡是审核的应聘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应聘人员档案记录。
⑥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3.通过审核的应聘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届时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及短信通知。笔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下载并打印的《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4.笔试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三)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科目: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 =《综合基础知识》成绩*60%。保留2位小数。
(四)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按照报考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3:1的比例的,按实际考试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2.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5.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数与录用名额之比达不到3:1的,以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1.进入体能测试范围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及《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
(1)体测项目及标准: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13″1;纵跳摸高,合格标准≥265厘米;1000米跑,合格标准≤4′25″;
(2)纵跳摸高和10米×4往返跑各三次机会,1000米跑每人有一次机会,体能测试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2.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或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递补范围)。体能测试及递补后达不到3:1(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体能测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隐瞒病情坚持参加体能测试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4.体能测试合格后,可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六)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5.综合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与政审
按照报考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和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体检。
1.体检
(1)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民警察职位),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分数高者进入递补)。
(3)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4)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政审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间,对于反映报考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纪检组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及签订劳动合同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进行聘用,所有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如发生不服从管理、严重违反纪律、无法承担训练任务、退缩、逃避等不适应该岗位的情形,将取消聘用资格。
2.培训结束后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工资为:基本工资+绩效,并缴纳五险,按月发放,上班实行倒班制,单位提供食堂,统一配发服装。
3.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成绩有效期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保留一年,自发布笔试成绩公告起算,成绩有效期内各招聘岗位出现人员空缺时,从相应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规定执行,对仍有空缺且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可以组织补录,补录具体要求及程序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八、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二)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系统生成笔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笔试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五)聘用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须服从岗位调配安排。
(六)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此次招聘由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全权委托内蒙古北方人才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公司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整个招聘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5-2736741 0475-2736752
政策咨询电话:0471-518694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5186976
内蒙古恒正集团通辽工贸有限公司
内蒙古北方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