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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庆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65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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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4 19: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2023庆云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6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应聘人员均须在2023年11月6日前取得。

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3年毕业的学生。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至2023年11月6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庆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qingyun.gov.cn/。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11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1月6日11:00—11月9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11月8日16:00)后,不能再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一些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招聘单位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并根据招聘岗位的履职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6日11:00—11月9日16:00

庆云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核信息,提交、修改报名信息应在报名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改有关信息的,视为报名未通过。如有信息退回,应按照提示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截止系统关闭尚未提交修改后信息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通公布的咨询电话0534-3778880(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1月6日11:00— 11月1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9:00—11月18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3年庆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上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网上缴费系统关闭服务后将无法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2023年11月10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qywjjdqb@dz.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减免考务费”命名,并拨打电话0534-3778880进行确认。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紧缺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A类岗位笔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不再进行笔试。

(二)B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根据岗位类别进行命题,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照医疗、中医、护理分类。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进行公布,供考试人员查询。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庆云县招聘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交《2023年庆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交二代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在职人员需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岗位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招聘部门组织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方式、时间、地点、面试人员须知等详见面试方案,面试方案另行公告。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采取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汇总及岗位排名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A类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并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公示。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由庆云县卫生健康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庆云县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庆云县人民医院人才招引政策相关规定,报考符合人才奖励政策岗位的享受庆云县人民医院人才奖励政策(具体见附件3)。

根据庆云县中医院人才招引政策相关规定,报考符合人才奖励政策岗位的享受庆云县中医院人才奖励政策(具体见附件4)。

根据庆云县妇幼保健院人才招引政策相关规定,报考符合人才奖励政策岗位的享受庆云县妇幼保健院人才奖励政策(具体见附件5)。

六、纪律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本简章由庆云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4—3778880

监督电话:0534—3321470

附件:1.2023年庆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 庆云县人民医院关于高学历人才引进奖励政策.pdf

4.庆云县中医院关于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政策的相关规定.pdf

5.庆云县妇幼保健院关于招聘备案制人才政策的相关规定.pdf

庆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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