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183号令)、《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成都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招聘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成高教文体发〔2022〕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于2023年秋季学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情况
本次招聘职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2.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通过“成都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政务公开的通知公告中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报名,本次招聘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将身份证、毕业证、一周内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天府通办开具)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发送至scqilian@163.com邮箱,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6日9:00至2023年11月3日17:00。
(四)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报名,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请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完全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方可报名。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有违反师德相关情况记录;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
(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二)笔试: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照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10的比例进入笔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进入下一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5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如果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5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名单。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本着优中选优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综合评定标准线为60分,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只递补1次。
七、咨询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解释。
咨询电话:028-86137271
监督电话:028-85140133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本公告未经许可,严禁非法转载,若有侵权,追究其责。
附件1岗位情况表
附件2《成都高新区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