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名(岗位:书记员),具体要求如下:
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优先考虑。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办公自动化应用能力及较快的中文打字速度,具有书记员、速录员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考虑。
3.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本市户籍,熟悉本地语言优先考虑。
4.遵纪守法,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经常性的加班工作。
5.已参加过2023年7月16日的2023年金山区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并且笔试成绩60分以上。
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9日,9:00-11:00,13:0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金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交报名材料。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板桥东路900号2号楼一楼大厅4号窗口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57922304
注: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面试
1.对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原则确定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未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不再通知。
录用方式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学历验证、政审等程序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附件: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