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人文化宫工作需要,按照《自治区总工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工办发〔2018〕7号)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基本应聘条件。
1.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领悟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耐心细致,有责任心;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开除公职的;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3)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4)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人文化宫文体科工作人员,1人。
2.岗位职责:
(1)根据服务对象需求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确保服务周到、热情。
(2)完成文体馆、影院票务、零售商品的销售、记录、盘点、账目核对等工作;
(3)配合做好文体场馆安全生产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岗位要求: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团队精神,较强的抗压能力与责任心;
(3)财务会计类专业,持有会计证、有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能适应轮班制度能够且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5)年龄38岁以下。
备注:38岁以下指1985年11月3日(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三、报名
(一)报名流程。
1.11月3日(星期五)在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nxzgh.org.cn)发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应聘者通过自治区总工会官网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2.11月9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内应聘者携带报名相关资料到宁夏工人文化宫1610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银川市正源北街135号,联系人:马欣瑞,联系电话:0951-2090152)
3.宁夏工人文化宫对审核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
(二)需携带材料。
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个人简历或自荐材料。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须补充完善并提交,报名截止前不补充的,视为放弃报名。
四、考试
(一)考试规则。
1.本次招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长15分钟。由宁夏工人文化宫组织实施。
2.开考比例(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3,如未达1:3开考比例,可经宁夏工人文化宫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降低至1:2。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能力等。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天) 上午 9:00
地点:宁夏工人文化宫综合楼16楼 1608室
(三)其他要求
1.考试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过期身份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1日以前)、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3.考试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需注意公告发布的时间及地点。
五、考察
面试通过后,由工人文化宫采取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递补
1.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逾期不报到空缺的岗位;
3.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相关待遇
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指导下,由宁夏工人文化宫组织实施。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未尽事宜,由宁夏工人文化宫会同区总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由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舞弊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聘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951-2090119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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