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市容监察员10人(临聘不纳入正式编制)。
二、岗位设定
配合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特别优秀者(如:退伍军人、有体育特长、荣誉称号人员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收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3)现役军人;(4)在校学生;(5)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市容监察员报名表》 (见附件,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驾驶证和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2张;
(4)现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17日
(上午0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常德市武陵区城门口路61号303室
联系电话:0736-7873615
监督电话:0736-7873609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考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和工作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分值60%。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点。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按照考试成绩排名1:2的比例对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综合能力等,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并排名,面试成绩占总分值4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考察。按照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1:1的比例组织身体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需含毒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的重点内容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录用及待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成绩排名和体检情况提出录用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示三天,经公示后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待遇按照区财政的规定核发工资,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2.报考者要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录用者设定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