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司法协理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网上材料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参见附件,招聘人数:4名。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司法行政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
2、有敬业和进取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学历要求:学历为大专及以上毕业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户籍要求为“泉州”的,需具备闽南语会话技能,且以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上信息为准。
5、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报名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在海峡考试网(http://hxks.hxrc-app.com/)、侨乡人才网(www.qxrc.com)等媒体发布,包括招聘公告、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和方法、招考方式、各个阶段的公示等。所有公开招聘信息以海峡考试网为主。
(二)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17:00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二维码的,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1份。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4)报名对象为退役军人的,需在报名时上传退役证等相关材料证明方可加分。
(5)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所有扫描件均需以图片格式上传。
(3)若户籍为泉州地区但身份证、户口本上的信息不能体现是泉州户籍的,需提供泉州当地派出所盖章的户籍证明。
(4)报考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职位,则由单位决定是否按照原招聘计划人数开考或者按照1:3比例核减岗位计划招聘人数。
(5)招考职位的报考人数达到要求且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我们将于海峡考试网公告,并用短信通知其笔试事宜。
(6)报名表上预留的邮件地址、电话、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且要注意收看信息、电话。
5、领取准考证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即可。
6、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海峡考试网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当天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7、本次考试均不设现场报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内容及形式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总成绩以笔试成绩+加分合并计算。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一般能力测评》,客观题60题,最终以加试科目分数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拟聘对象。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海峡考试网-最新公告专栏发布。
六、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七、考核(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政审),政审需提供相应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同时在考核(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6、考核(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核(政审)。
八、公示
经笔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海峡考试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手续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因自身原因放弃或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公开招聘结果1年内有效,原则上司法协理员离职后,由市司法局决定是否按考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十、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95-82668022
晋江市司法局
2023年11月16日 |